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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嚴令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2007年成為最后期限
瀏覽次數:853根據建設部設定的工作計劃,2007年,國內所有城市和縣城鎮(zhèn)將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應保盡?!薄?/P>
據了解,截至2006年底,全國657個城市中,已經有512個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總數的77.9%。
其中,287個地級以上城市中,除信陽、遵義、保山、固原外,有283個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級以上城市的98.6%。370個縣級市中,有229個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縣級市的61.9%。
建設部提供的情況同時表明,在浙江、廣東、河北、江西、甘肅、陜西、江蘇、湖北等8個省,9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此前,建設部負責人曾發(fā)出嚴厲督促,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須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實施”。
統(tǒng)計數據同時顯示,截至2006年底,國內各地已經開工建設和收購廉租住房5.3萬套,建筑面積293.68萬平方米。一季度須明確籌資渠道。
近日,建設部負責人再次發(fā)出督促:尚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比例的城市,要在今年一季度予以明確。
來自各地的情況表明,盡管當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仍有4個地級城市、141個縣級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個地級以上城市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絕大多數城市還沒有開始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低;部分城市還沒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檔案,申請、審批、退出機制不完善等。
因此,建設部提出,應建立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渠道籌措的穩(wěn)定規(guī)范的資金來源渠道。尚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后,要專項用于廉租住房建設。
建設部負責人表示,將有計劃、有步驟地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范圍,逐步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擴大到住房困難的低收入家庭。
據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在2007年三季度對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摘自《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