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我國修訂防震減災法 提高學校和醫(yī)院等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
瀏覽次數(shù):832提高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水平,是提高城鄉(xiāng)防震減災能力的重要措施。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提高了學校、醫(y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
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規(guī)定,對學校、醫(y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shù)胤课萁ㄖ目拐鹪O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強抗震設防能力。
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還規(guī)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fā)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經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同時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村民住宅和鄉(xiāng)村公共設施抗震設防的管理,組織開展農村實用抗震技術的研究和開發(fā),推廣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經濟適用、具有當?shù)靥厣慕ㄖO計和施工技術,培訓相關技術人員,建設示范工程,逐步提高農村村民住宅和鄉(xiāng)村公共設施的抗震設防水平。
此外,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還規(guī)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組織,應當組織開展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公民在地震災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學校應當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組織開展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摘自:粵建網